民盟组织发展问答

按:我部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许多有意入盟的同志对民盟组织发展的原则方针、发展对象以及入盟的程序缺乏了解,造成诸多不便。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民盟组织建设工作的了解,为有意入盟的同志提供便利,我部特编写本问答,以供参阅。

问:中国民主同盟是什么性质的政党?

答: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问:中国民主同盟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开展工作?

答:中国民主同盟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按照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开展工作。

问: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是什么关系?

答: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始终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问: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民盟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以大中城市为主,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问: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民盟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发展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把组织发展与搞好参政议政、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问:中国民主同盟的发展对象是什么?

答:凡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盟。

民盟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宗教教职人员中发展成员,一般不在没有盟组织的县(县级市)发展成员;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

问: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一般经过什么程序?

答:1. 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盟。

    2. 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民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民盟的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民盟的地方组织提出申请。

    3. 对符合民盟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增强申请人对民盟的认识。

    4. 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要进行考察。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对民盟的性质、纲领和优良传统应当了解,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5. 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基层组织通知填写入盟申请表,请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经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并在入盟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后,加盖基层组织公章,按程序呈报所属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委员会审核、批准。地市级委员会如同意该申请,则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同时给申请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基层盟组织和工作单位,该同志即正式成为民盟盟员。

    6. 新盟员的入盟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

(内容来自民盟中央网站)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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